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关于烟台市莱山区庆祥路 199 号 46 号楼 2 单元 502 号的不动产 的变卖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10 时起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10 时止 (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烟台市莱山区庆祥路 199 号 46 号楼 2 单元 502 号的不动产。产权证号:鲁( 2019 )烟台市莱不动产权第 0001181 号,建筑面积: 96.86 平方米,不动产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住宅。产权人:孙菲菲。 (特别说明:总层数: 11 层;所在层 5 层;三室(紧凑)一厅一厨一卫,西户,一梯两户;有一个 5 平方米左右的小棚,无车位车库;水电暖设施齐全;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等费用拖欠,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有人居住使用。)
变卖价: 634626.72 元 保证金: 120000 元 加价幅度: 6000 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到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
三、变卖方式:
1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60 天,如有竞买人在 60 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 24 小时竞价倒计时; 24 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 5 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 5 分钟内无人出价)。
2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 等同于标的物变买价全款金额的变买预缴款 ,才能取得变买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买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的保证,因标的物的显性瑕疵与隐性瑕疵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 ,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上述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提交日期截止于开拍前三日内,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办理登记备案 , 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申请执行人的相关权利和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 在竞价成功后的十日内缴纳 ,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 (2023) 鲁 0602 执 760 号变卖款 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账号: 37001666401050152613 ,行号: 105456000200 )
2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依照法释【 2016 】 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 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相关变卖流程及贷款问题请咨询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 13964580620
法院咨询电话: 0535-6859079 修法官
联系地址:芝罘区佳苑南街 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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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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