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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泽普阿克油气运维中心2024-2025年运维抢检一体化服务-

· 2024-05-24

塔里木油田泽普阿克油气运维中心2024-2025年运维抢检一体化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XJK16-FW033-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基本概况:乙方负责阿克气田所辖区域内油气装置维护维修、阿克气田装置操作、运行、巡检、电力及自动化维护、检修、抢修、单井计量、日常消耗及检修物资材料、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等级保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化验分析、电器维修、通信费水电费缴纳、绿化、道路及防洪日常维护、医疗、维稳安保、保洁以及运行中发生但未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招标范围:

2.1负责阿克气田300万方处理厂、90万方天然气处理站、集气站、清管站、18口单井(AK1、AK1-1、AK1-2、AK1-H3、AK1-H4、AK1-H5、AK1-H6、AK1-H7、AK1-H8、AK101、AK401、AK4-1、AK4-H2、AK2、AK4、AK5、WD1、康什1)以及与之相关的采气和集气支线的巡检及维护维修工作。

2.2 负责阿克气田处理厂(站)、集气站、清管站、单井等的高低压电力线路、设备、变配电站等运行维护工作。

2.3 负责阿克气田处理厂(站)、集气站、清管站、单井等的自动化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安防系统、无线集群、语音对讲系统等运行维护工作。

2.4 根据甲方计划安排,负责阿克莫木气田单井计量工作。

2.5 负责阿克气田现场动静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等级保养工作;负责对单井采气树、井口液控系统的定期维护。

2.6 负责阿克气田现场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安全阀拆装校验工作;负责灭火器维护维修、充装、检定。

2.7 负责阿克气田现场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绝缘护具等的拆装及校验工作。

2.8 负责阿克气田生产运行所需的油气水化验分析及其他各类的所需的噪声、空气、尾气、饮用水等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年度环境检测监测等工作。

2.9 负责阿克气田基准及周期性PHA分析、站场完整性评价、防爆电气检测、防雷防静电和电气接地检测、加热炉连锁测试、消防系统、设施维护维修和检测等工作。

2.10 负责阿克气田场站、单井、生活区域等的电器维修工作。

2.11 负责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专项方案的编制、修订及报备工作。

2.12 负责阿克气田现场发生的用水、用电、网络及信息通信等的缴费;协助办理对讲机登记等工作,费用乙方负责。

2.13 负责阿克莫木气田生活营地的下水道疏通、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2.14 负责阿克气田生活营地和生产区的绿化工作。

2.15 负责阿克气田所辖区域道路及防洪设施的巡检、维护工作。

2.16 提供人员、器材、药品等,负责阿克气田运行所需的医疗服务及维稳安保工作。

2.17 抢修:负责阿克气田所辖范围内的厂站、单井、采气支干线、阀室等油气水系统、电力系统等的抢修工作。

2.18 装置检修:根据检修方案,负责阿克气田处理厂(站)、集气站、单井站等的装置全部检修工作,包括不限于设备的拆装、检查维修、清洗清洁、内件拆装更换、防腐保温、技改项目、电力、自控、检验检测等工作。

2.19 负责阿克气田运行中所需的日常消耗物资材料、配件、油水、应急物资及检修材料的提供(按照约定由年代公司提供的除外)。

2.20 负责气田生产运行、维护维修所需的各种车辆(包含特种车辆)。

2.21 负责承包区域内执行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员工健康、劳动防护等QHSE管理规范和要求,做好自身的HSE体系建设及体系文件编制修订、运行、检查、维护工作。

2.22 协助承包区域内与承包工作内容相关的生产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自然灾害和恐怖事件等各种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 接受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事故事件调查和QHSE体系审核等工作。

2.24 负责按照管理规范进行厂站目视化。

2.25 协助甲方协调好油地关系。

3服务期限: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日

2.4项目实施地点或交货地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莫木气田。

2.5项目金额:2550万元

2.6 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有效投标人关系将用天眼查现场查询)

3.2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提供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截图。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可涵盖建筑施工类。

资料提供形式: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4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油气田处理装置运行维护或抢修检修服务业绩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业绩证明对应的清晰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及对应的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1名,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同时具有以下条件:①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或者现场查询)。

3.5.2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3.5.3安全负责人:1人,需要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上述人员清单及资格证书的扫描件;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和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2023年10月-2024年3月期间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6技术装备: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投标人需承诺由乙方配备仪表自动化维护过程中常用的工器具,其设备状态、数量必须满足日常仪表维护测试要求,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本项目所需车辆的最低配备要求如下:皮卡车4辆,通勤值班车1辆、叉车1辆、生产指挥车1辆、双排客货1辆。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车辆清单、车辆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②车辆照片;③购置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国有企业车辆提供证明材料)。

3.7 QHSE要求:

①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②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③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网页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5)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6)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7)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9)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10)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1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12)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1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5月24日20点00分00秒至2024年05月29日23时59分59秒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登录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供应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邮箱,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正确的邮箱及手机号码。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次日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6月25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开标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 30 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泽普油气开发部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王淼,联系方式:0998-752382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218-201.204至213号(石油大厦)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吕冰倩 联系方式: 0990-6265216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18201091419。

9.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124.88.160.96: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

《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如有问题可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或18201091419。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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