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保营善筑置业有限公司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4BLX08C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7 | |||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33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750.14 | -1312.6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62763.08 | 466156.23 | -3393.15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544.26 | -544.2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56631.87 | 460569.28 | -3937.41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MA008Y0J9Q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00055386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4-03-13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北京保营善筑置业有限公司33%股权转让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行为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给予赔偿。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若本方成为受让方,本次受让的标的企业33%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由本方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非竞价) |
---|---|---|---|
成交金额(万元) | 0.0001 | 成交日期 | 2024-07-15 |
文章推荐:
丹阳市水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厂网站”一体化提质增效项目)丹阳市水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厂网站”一体化提质增效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