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32022SH10003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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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河源华润辉达混凝土有限公司10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华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 | 900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8-0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评估报告为基于标的企业2022年度及2023年1-2月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众环深专字(2023)00018号)编制,根据该审计报告,标的企业于基准日已未考虑应收账款影响,即本次评估范围也未包括应收账款。2.截止2023年7月31日,标的企业应收账款已经全部转至关联公司,与基准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范围已保持一致。3.后续应收账款收款和诉讼由华润混凝土(澄迈老城)有限公司和华润混凝土(佛山顺德)有限公司继续跟进,若标的公司基准日后收到前述所有应收账款回款,由应收账款接收方华润混凝土(澄迈老城)有限公司和华润混凝土(佛山顺德)有限公司享有。4.评估报告所示标的企业诉讼案件及相关进展详见公示附件。5.标的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有效期由2023年12月31日已续期至2028年12月20日。6.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9184.125817万港币,营业执照为9184.1258万港币(精确到元)。7.评估报告内的粤P30Z98大众汽车牌SVW71423DT车辆不包括在本次转让范围中。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信托或隐托方式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实际到账为准),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7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剩余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完毕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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