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玉溪镇东主东路
123-042栋202室房产
变卖的公告
(2024)鲁1302执760号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04日10时至2025年01月03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9/02),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玉溪镇东主东路123-042栋202室房产一套。
参考价:440 073元 面积:100.29㎡
变卖起拍价:281 647元,保证金:40 000元,增价幅度:1 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一日止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281 647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瑕疵。
2、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如有房屋结构以及现有使用情况与发证时规划设计及用途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房屋清退困难,被执行人及其他占用人拒不腾退的,经人民法院强制清退,仍不能交付的,买受人风险自负;因房屋清退致使迟延交付,损失及房屋清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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