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2021〕479 号《关于深化集团公司区域统筹管理改革的 指导意见》通知要求,“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 心”) 是集团第 41 座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 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投资 建设并管理。运营中心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投入运行, 2022 年 9 月 5 日通过国网 宁夏电力公司验收, 目前五凌电力在宁 7 个新能源场站共 1190MW 容量已接入运 营中心。
接入集控中心的 7 个新能源子场站项目情况表
序 号 | 名称 | 性质 | 调管 | 容量及发电单元数 | 具体地理 位置 | 线路电压等级 及长度 | 并网时间 | 备注 |
1 | 中卫第 47 光伏(中宁光伏电站) | 光伏 | 区调 | 20 万 kW 共 127 个发电单元 | 中宁县喊叫水乡 | 1 回110kV/42.8km | 2017.6.26 |
|
2 | 中卫第 60 光伏(宣和光电站-天得) | 光伏 | 区调 | 20 万 kW 共 57 个发电单元 | 中卫市宣 和镇 | 1 回110kV/24.99km | 2020.6.29 | 2 个站共 用 1 个升 压站 |
中卫第 61 光伏(宣和光伏电站-旭卫) | 地调 | 5 万 kW 共 15 个发电单元 | 1 回110kV/14km | |||||
3 | 中卫第 63 光伏(余丁光伏电站-佳阳) | 光伏 | 区调 | 20 万 kW共 57 个发电单元 | 中宁县余 丁乡 | 1 回110kV/9.303km | 2020.12.2 6 | 2 个 20 万 站共用 1 个升压 站, 15 万 站 1 个升 压站。 2 个升压站 |
中卫第 64 光伏(余丁光伏电站-欣文) | 20 万 kW共 57 个发电单元 | 1 回110kV/9.303km | ||||||
中卫第 62 光伏(余 丁光伏电站-中禾) | 15 万 kW共 43 个发电单元 | 1 回 110kV/16.85km |
序 号 | 名称 | 性质 | 调管 | 容量及发电单元数 | 具体地理 位置 | 线路电压等级 及长度 | 并网时间 | 备注 |
|
|
|
|
|
|
|
| 相距 3 公 里。 |
4 | 石嘴山第 21 光伏(平罗光伏电站) | 光伏 | 区调 | 19 万 kW共 58 个发电单元 | 平罗县高 仁乡 | 1 回 110kV/37km | 2019.12.1 7 |
|
合计容量 |
|
| 119 万 kW |
|
|
|
|
根据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2022 年 9 月 5 日对国家电投银川新能源集控中心验 收时下发的涉网安全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和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防的要求, 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所辖 7 个新能源场站专用纵向加密装置和网络安 全监测装置需增设新能源网络安全管控系统,实现场站侧纵向加密装置工作状 态、网络安全情况实时监控, 并满足国家电投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集控侧远 程控制和监视功能;同时对 7 个场站二次安全防护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的整改,以 满足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防要求和集控侧对现场运行监视要求避免电网两个细 则考核。
根据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场站电力监控系 统网络安全监测提升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的相关要求, 五凌电力宁夏 分公司在宁 7 个场站需完成网络安全信息监测的全覆盖、设备资产全接入网监、 网监接入对象标准化命名、探针配置升级改造、网络安全监测装置软件版本校验 和升级、与各级调度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双机切换功能等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所辖 7 个场站的网络安全管控系统 的采购、部署, 并与各级调度和银川集控中心的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实现集联和控 制;按照调度“通知”要求完成 7 个场站网络安全信息监测和设备资产的全覆盖 全接入、网监接入对象标准化命名、探针配置升级、网络安全监测装置软件版本 校验升级等工作;并按照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对集控中心验收整改通知单要求完成 7 个场站二次安全防护整改工作;对平罗光伏电站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进行改 造;完成上述项目的电网验收工作。
本项目由 7 个场站对应项目公司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2.3 计划工期
2.4.1 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0 日,在 2022 年 12 月 9 日前完成硬件采购、系统部署、联调、升级、整改及电网验收工作。
2.4.2 节点工期:
(1)方案编制
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细化部署整改时间节点和 详细的实施计划。
(2)现场部署调试
方案经过审核后,14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设备采购、安装、部署、调试、 验证。
(3)竣工验收
2022 年 12 月 9 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 项目完整移交招标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实施 本项目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 所投产品中必须具有原厂商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及 1 年质量保证函;投标 产品中电力行业专用设备、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必须通过中国电科院网络安全设备认证并提供 检测报告;投标网络安全管控平台满足无缝接入宁夏电网区/地两级和银川集控中心网络安 全管控平台的要求。
3.3 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 3 年 5 个新能源场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相关 业绩合同扫描件 1 份。(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 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2 年以上,同时具有网络工程师(HCIP 证书) 和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 证书) 证书(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 盖章的社保证明和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3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 近 3 年内负责过 5 个相同或类似的 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 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至少 3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至少 2 人具备网络 工程师(HCIP证书)资格证明。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 计、建设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 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28 日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