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珠海市香洲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无主进口商品一批(2023年第十三批) | 项目编号 | 2300190C |
委托方 |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07568644839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香洲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其他 |
交易底价 | 第一个标的:1,321,600.00元;第二个标的:1,413,600.00元;第三个标的:1,397,040.00元;第四个标的:1,356,240.00元。 | 报价幅度 | 20000 |
经营期限 | 1 | ||
项目概况 | 该四个网络竞价标的均为酒。第一个标的保证金:13万元人民币;第二个标的保证金:14万元人民币;第三个标的保证金:13万元人民币;第四个标的保证金:13万元人民币。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竞价保证金 | 详见项目概况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我中心的交易规则。物品明细所列品牌和数量不能保证一一对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如出现无法预知的风险,一概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本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数量和真伪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4、委托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方谨慎竞价。 5、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的标的物按存放现状进行交付,以竞买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评估报告所列清单内容只作参考,而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如品质、真伪等由竞买方自行判断和承担。 6、意向竞买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时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真伪等提出异议。 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若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已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8、委托方移交的资产以清单的内容及竞买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9、竞买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和成交价款。 10、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登陆竞价账号进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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