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珠海市交通运输安全事务中心公共物业招租(1个标) | 项目编号 | 2300192C |
委托方 | 珠海市交通运输安全事务中心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928007272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年05月25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交易底价 | 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 报价幅度 | 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
经营期限 | 5年 | ||
项目概况 |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工业开发区斗门大桥收费站新站房用途为办公、居住,该站房因地处低洼,雨季容易积水,租户需要投入防汛相关设施和物资。承租方依照合同取得该物业租赁权后,不得在所租用物业内生产制造、存放、销售易燃易爆、放射性辐射以及对周边环境有污染等有毒有害和危险物品,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竞价保证金 | 3960元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标的物按现状出租,使用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竞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方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竞租方一旦办理报名手续后,将不能再对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3、承租方获得租赁权后,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按中标结果向出租方一次足额缴纳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出租方将收回标的物,承租方已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履约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5、出租方办理出租过程中,对外所提供图片、摄像资料上的家具、电器、卫生间及厨房生活设备均属原租户所有,中标方如需上述设备可和原租赁方协商,所有的出租物业均按空置房招租。承租方中标后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如要装修需向出租方提出申请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提交规范的装修施工图,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施工。出租方应于收到装修施工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