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XQ202305934 | 项目名称 | 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ZJXQ202305934001001 | 标段名称 | 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5月29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设计)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二、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3、本工程合同估算价:264万元 4、设计周期:4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6、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进行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落实相关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2〕22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的定义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 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不采用履约保证金。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10分,商务部分34分、技术部分56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注:①、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②、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相同的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5日00:00至2023年5月29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3年5月25日00:00至2023年5月29日24:00; 2、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14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异议与投诉: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5、未中标单位不支付设计补偿费。 6、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要求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工作,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96号 联系人:盛工 电话:0511-831790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1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951283671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1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0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1-88980539 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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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设计)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二、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3、本工程合同估算价:264万元 4、设计周期:4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6、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镇江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进行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落实相关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2〕22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的定义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 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不采用履约保证金。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10分,商务部分34分、技术部分56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注:①、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②、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相同的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5日00:00至2023年5月29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3年5月25日00:00至2023年5月29日24:00; 2、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14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异议与投诉: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5、未中标单位不支付设计补偿费。 6、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要求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工作,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新区大港通港路96号 联系人:盛工 电话:0511-831790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1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951283671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1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0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1-88980539 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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