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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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承包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承包)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其他费用按照承租(承包)方与出租(发包)方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的约定支付至指定结算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发包)底价及最终的成交价格仅为租金(承包费),不包含电费、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其他费用由承租(承包)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发包)方,费用标准及支付要求等其他披露事项详见附件租赁(承包)合同样板。2、各标段网络竞价时间及其他竞价信息详见附件网络竞价须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包)。4、部分标段原合同未到期(详见明细表),其租期为原合同租期到期日次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原合同已到期的标段,其租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5、原承租方和鹏昊集团水田2024年承租方(公告期满前未完成租金支付的除外)均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均为优先权人。所有优先权人的优先承租权层级相同,优先权人相互间无法行使权力。6、若优先权人拟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告的要求行使,即于本项目挂牌期间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未在挂牌期间提交承租申请、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当场表态行使优先承租权的,视为放弃承租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7、意向承租(承包)方在网上报名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公告及公告附件的全部内容及出租(发包)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若未按照本公告及公告附件要求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意向承租(承包)方自行承担。8、承租(承包)方不得利用承租(承包)资产从事违法活动,损害监狱权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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