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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托泥平头案1个(变卖)的公告

· 2024-03-12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 4 3 20 10时开始 (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632/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33.RKulx8 ;户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托泥平头案 1

起拍价: 30800 元,保证金: 3000 元,增价幅度: 300 评估价: 55000

标的信息: 详见评估报告。

图片仅供参考,以移交时现状为准。

该资产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本院不负责邮寄。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 3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0632-8681 048 法官(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2:00-5:30)。

标的物所在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恒基新天地小区内。

三、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伸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且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标的物。

3. . 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真伪、使用范围、使用限制等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 .该标的物以现状交付

六、其他相关条件

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移交,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 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相关当事人。

十一、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参与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拍卖人申报优先购买权并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完成后 7 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 (202 3 )鲁04执 924 号余款。逾期未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三、拍卖余款在竞买结束后 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枣庄东城支行,账号: 6228401317050148067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 0632-8681 048

拍卖辅助机构 :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0632-8179226

咨询电话: 400-600-1216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 1959号

淘宝技术电话: 400-822-2870

特此公告。

山东省 枣庄市 中级 人民法院

202 4 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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