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数字金服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催收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TZX-25-0217)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
一、评标情况
标段编号:GTZX-25-0217
标段名称:广西数字金服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催收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投标报价:201.8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深圳市债卫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9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深圳市捷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6.5 (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姚均议
中标侯选人(深圳市债卫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媛媛
中标侯选人(深圳市捷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邓伯伦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深圳市债卫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深圳市捷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投标人的异议通过登录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我的项目主控台异议投诉模块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直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书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6.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胡冷希
联系电话:0771-5897169
三、其他
1.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2.投标被否决情况: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投标管理】-【我的项目】菜单找到需要查看的项目,点击【操作】按钮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投标否决原因】按钮查看本单位投标被否决原因。
3.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5年09月03日17时00分 至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数字金服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与创新二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数字金服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14楼
联系人:李海裴
电话:15577394938
电子邮件:lihaipei@gig.cn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胡冷希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层
电话:0771-5897169
电子邮件:gtzx_hlx@163.com
附件: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所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对应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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