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2025—2026年智联业务网络传输采购框架项目(二次)公开询比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2025—2026年智联业务网络传输采购框架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JCG-SXTT25080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了支撑智联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保证及时满足传输业务客户需求,现需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2025—2026年智联业务网络传输采购框架项目进行采购。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三家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元)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45 | 398340.00 |
第二成交供应商 | 35 | 309820.00 |
第三成交供应商 | 20 | 177040.00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2.1。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型号 | 单位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月) | 数量 | 含税合计(元) |
1 | 宽带传输服务 | 100M | 条 | 12 | 58 | 8352 |
2 | 数字电路专线服务 | 10M | 条 | 250 | 12 | 36000 |
3 | 20M | 条 | 290 | 12 | 41760 | |
4 | 50M | 条 | 330 | 12 | 47520 | |
5 | 100M | 条 | 500 | 12 | 72000 | |
6 | 互联网专线服务 | 50M | 条 | 330 | 111 | 439560 |
7 | 100M | 条 | 500 | 40 | 240000 |
2.2预估采购金额:885200元(含税)。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渭南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在渭南市内提供宽带传输服务、数字电路专线服务、互联网专线服务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须为宽带传输服务、数字电路专线服务、互联网专线服务的原始提供者。同一供应商的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设备及网元租赁服务】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陕西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设备及网元租赁服务】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陕西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设备及网元租赁服务】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3)供应商同类产品(【设备及网元租赁服务】产品)二级集采项目同一采购周期内,累计3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且整改不合格或再次发生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该二级集采产品本次合作的。[适用于二级集采]
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陕西省/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适用于非集中采购]
(14)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陕西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6供应商关系审核
(1)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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