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嫩江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单因子牌高锰酸盐复合剂(二次)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嫩江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单因子牌高锰酸盐复合剂采购(二次)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3421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4采购预算:106000元(含税、含运费等全部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单因子牌高锰酸盐复合剂,数量4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8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供水厂
1.9交货期:合同签署后5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质保期:一年。
1.11付款方式:货到指定交货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合同金额的100%货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12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1.13其他: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一年质保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原路返还,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提供生产许可,经销商提供厂家出具备销售许可。(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单因子牌)。(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须符合采购人全部要求并符合行业技术标准(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16日9:00至2025年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
文章推荐:
高新区中东片区通信网络品质提升工程(设计)不分标段预中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