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3586
1.3采购人式:竞价采购(评审+一次报价组合方式)
1.4采购预算:300000.00元(含税、运费、备品备件、并负责设备安装指导、调试等一切价格)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次氯酸钠发生及投加系统(详见采购需求)
1.7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8交货期:确认成交之日起30天内完成(含本次采购的次氯酸钠发生及投加系统,含系统设备材料的深度二次设计、生产制造、运输、安装、单机调试(调试合格为止)等一切费用)
1.9质保期: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试运行6个月,经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后24个月为设备质量保证期。供货商应保证其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对其设备的维修、更换,更换部件的设备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并在质量保证期的最后1个月对设备进行常规保养,供货商对该期间所发生的设备维修、保养、更换费用负责
1.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支付30%预付款,主要设备生产完进场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设备安装完成、运行调试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部分2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11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1.12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为给排水处理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制造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经销商须提供次氯酸钠发生设备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授权文件中应列明对所供货品的质量全权负责,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提供授权文件)。
2.3供应商承诺所供设备的规格与技术参数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设计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发生负偏离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因供货延误给采购人及相关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提供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23日9:00至2025年9月26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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