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山西省绛县有机化工厂(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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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8.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40826000000881 | |||
经营范围 | 炭黑制造;轮胎、纸袋、除尘滤袋、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中昊黑元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33.33 | |||
姜超凡 | 32.34 | |||
王大良 | 17.86 | |||
李恒军 | 16.47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999999999 | |||
2023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昊黑元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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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300620711495H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33%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3.3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33100MA0GBL5F38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2-12-29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挂牌转让山西省绛县有机化工厂(有限公司)33.33%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8.520481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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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8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①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②挂牌期满,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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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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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非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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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万元) | 28.520481 | 成交日期 | 2023-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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