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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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 | 经营规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开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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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753790908Y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200675264354K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11-20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青岛城投集团关于青岛财宝山庄渡假村有限公司77%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有关方案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58.3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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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且受让方需一次性受让财宝山庄77%的股权。 2.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将财宝山庄77%股权转让交易底价58.3万元作为保证金,缴纳至青岛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的同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当地政府要求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上述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上述报告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行承担风险。 4.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受让资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5.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标的全部交易价款。 6.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股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股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或欺诈行为,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归转让方所有,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 7.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转让协议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8.在青岛产权交易所进行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公开挂牌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印花税等)由交易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负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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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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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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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万元) | 58.3 | 成交日期 | 202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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