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南通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00787659510Y | |||
经营范围 |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2 | |||
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 | |||
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10 | |||
南通天业置业有限公司 | 9 | |||
南通扬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6 | |||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5 | |||
南通江东碳素有限公司 | 3 | |||
其他股东 | 3 |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 | |||
南通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 2 | |||
其余1位股东 | 2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67.01 | 96.59 | 73.4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084.31 | 583.36 | 3500.95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3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6.47 | 32.11 | 19.8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137.23 | 616.39 | 3520.85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00138299578A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0935732K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 | |||
批准日期 | 2023-08-15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对中航高科进场转让国信担保2%股权无异议的函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63.73284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9.1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他所披露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4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本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我方追偿,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转让;(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本方已知悉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已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同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
---|---|---|---|
成交金额(万元) | 63.73284 | 成交日期 | 2023-12-22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