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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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2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医药制造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0144064580T | |||
经营范围 | 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片剂、散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滴眼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原料药(舒林酸、氯氮平、吲哚美辛、布美他尼、氟哌啶醇、苯磺酸氨氯地平、美洛昔康、西沙必利、盐酸雷莫司琼);汽车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医疗设备租赁、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97.671 | |||
2.宁波市北仑香溢贸易有限公司 | 0.411 | |||
3.郑祥尧 | 0.399 | |||
4.胡永焕 | 0.387 | |||
5.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199 | |||
6.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0.152 | |||
7.黄剑波 | 0.12 | |||
8.岑丽芬 | 0.076 | |||
9.陈秀珍 | 0.064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1964.033863 | - | -74.09323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9746.111392 | 25485.210887 | 4260.900505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8128.975167 | - | 567.68434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5815.451705 | 20366.866857 | 15448.584848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桐庐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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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22734510085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152%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152%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桐庐县财政局 | |||
批准日期 | 2023-12-05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桐庐县财政局文件-县财政审核审批第三十九次专题会议关于建发集团转让大红鹰药业股权相关事宜的审核意见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9.851889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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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正式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转让的宁波安全三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安评报字[2023]第363号《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桐庐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宁波安全三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安评报字[2023]第363号《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桐庐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股权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同意杭交所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转让方不再是标的企业股东,标的企业章程中载明的转让方作为股东享有的各项权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继。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备案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4)本次股权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股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应继续依法履行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维护、保障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5)本次转让标的的交割,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杭交所向受让方出具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凭证。受让方取得杭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方能要求转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4、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支付。 5、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愿在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交易标的的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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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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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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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万元) | 49.851889 | 成交日期 |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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