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66号番禺报业广场北边简易停车场
GZ2024FG201055
元/月/总面积
4245.33 ㎡
2024-07-05
5 年
其他
简易停车场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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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赁期内,租金每年递增5%。 | ||
支付方式 | 每月的租金承租方必须在当月5 号前(节假日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或到出租方指定银行处缴交。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66号番禺报业广场北边简易停车场 | 标的所在区域 | 番禺区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4245.33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 年 |
免租期限 | 无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
权证编号 |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21872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10104.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864.4平方米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土地:新闻出版用地房屋:办公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06-30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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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24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 1 )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2 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交易条件 | 1. 候选人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否则,愿意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3%。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 候选成交规则: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交易活动结束后向出租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候选人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被确认为成交方。 2.如该成交方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合同,则出租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该成交方视为违约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本所将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依此类推。3.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且符合交易参与资格,优先权人的行权方式为事后行权:交易活动结束后,每轮侯一名候选人,将以该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相关指定方式确认是否行权(如本所以书面形式提请确认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优先权人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合同,出租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的,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优先权。 4.如全部候选人均未按规定签订成交文件,且优先权人尚未行权的,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格行使优先权并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件,否则,优先权人亦视同违约。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640000.00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133589,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4.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在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前)必须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满两年或以上的企业法人(存续时间以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的成立日期为准,以365日为1年计算)。 3、意向方须具有2年或以上的停车场管理经验(提供同类项目的经营/租赁合同)。 4、意向方的实缴注册资本须达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注册资本实缴时限须在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前且以意向方提供的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为准) 5、意向方必须依法纳税,且近两年(2022-2023年)内的任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以所在注册地国家税务总局[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6/c102299/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6、意向方(含原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房屋时,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3、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如非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2个月后,因原承租方原因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时,交易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承租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 (2)交易双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承租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土地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擅自转租、分租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6、租赁期间,若出租方须对出租标的进行开发建设,出租方将提前2个月告知承租方,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须无条件交还场地给出租方,出租方将于收回场地验收无问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回承租方所交的全部押金,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或要求出租方任何赔偿。 7、标的现由原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中,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本次出租标的在原租赁期满后移交承租方使用,出租标的内由原承租方投入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及装修装饰为原承租方所有且不在标的出租范围,如原承租方未取得出租标的租用权,存在原承租方拆除上述投入后交付的可能,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交易、拒签合同或追究出租方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8、其他事项详见附件《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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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 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提供意向方具有同类项目经营经验的经营/租赁合同; (3)提供意向方的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4)提供意向方近两年(2022-2023年)内的任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结果打印页; (5)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本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
出租方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融媒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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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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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小姐、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020-89160737、89160736 |
租赁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 查看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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