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九都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商务楼19号楼1501(招商中心)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ZZMC-2024-1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45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1 |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项目 | 450000.00 | 450000.00 |
5.1采购内容:对我院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等级测评,依据测评结果出具详实的测评报告和整改建议,协助我院完成系统备案及整改工作,并提供网络信息安全服务等;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要求。
5.2工期:合同签订后,具备测评实施条件后,45日历天完成等保备案(系统安全整改时间除外);
5.3安全服务期: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的相关服务;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洛阳市九都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商务楼19号楼1501(招商中心)
3.3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4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4年7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洛阳市九都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商务楼19号楼1503(招商中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年7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洛阳市九都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商务楼19号楼1503(招商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0379-6389222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院4号楼内第二层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9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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