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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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 ||
公告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
现场展示时间 | 2024-06-17至2024-06-21(转让标的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船舶停靠在鲅鱼圈港区,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看船联系电话13840711977。) | ||
网络竞价时间 | 2024-06-24(开始时间:下午2点,网络竞价的加价幅度:人民币0.2万元及其整数倍。) | ||
统一展示时间 | 2024-06-17至2024-06-21(转让标的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船舶停靠在鲅鱼圈港区,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看船联系电话13840711977。) | ||
详细信息 | |||
资产信息 | |||
资产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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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地图位置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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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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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5楼窗口办理登记手续;(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中约定标准执行,由受让方全部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同意并知晓本次转让船舶为报废船舶。(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转让方走完合同会签流程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报废船舶转让合同》,在《报废船舶转让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5)同意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船舶交接手续,签署《船舶实物交接单》,交接前标的保管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船舶相关的保管、拖运、储存等发生的所有安全与防污染责任及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双方办理完船舶交接手续后,受让方须在10日内将船舶拖离转让方码头,并向转让方提交《报废船舶拆解计划书》、《报废船舶拆解承诺书》。(6)同意在船舶交接40个工作日内自行拆解船舶,并向转让方提供拆解照片及船厂拆解完毕证明文件,并承担全部费用。受让方有义务配合转让方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手续。(7)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船舶实物交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8)同意转运施工过程中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周围设施的保护,垃圾按要求清理干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因受让方导致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否则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其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9)同意在相关机构出具船舶注销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由大连产权交易所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10)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报废船舶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逾期清运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7、由于意向受让方原因使成交价款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视为意向受让方完全违约,转让方有权以单方通知意向受让方的方式取消其受让资格,解除并终《报废船舶转让合同》的履行,已收款项不再返还,并有权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法律诉讼,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8、如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船舶转让合同》、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办理船舶交接手续、将转让标的拖离转让方码头、向转让方提交《报废船舶拆解计划书》和《报废船舶拆解承诺书》,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将标的船舶拆解、拆解范围未达到《报废船舶转让合同》约定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船舶拆解照片及船厂拆解完毕证明文件给转让方等,导致转让方未能如期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 ,每逾期1日,将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0.50万元作为补偿转让方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受让方已交款项(交易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意向受让方赔偿损失。9、转让方收到全部价款后为受让方开具增值税(13%)发票。10、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
处置方案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备国家规定的船舶拆解企业(机构),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质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报废船舶转让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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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 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魏明晖 | 注册资本(万元) | 1.0E7 | |
经济类型 | A05002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804MA10TQ454G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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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 | 杜先生 |
咨询电话 | 18642655119 |
项目报名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 | 0411-65850505 17896216770 QQ:172765282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窗口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daee.cn |
其他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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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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