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南铝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
· 2023-12-29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重庆西南铝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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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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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晓东 | 注册资本(万元) | 14600.734045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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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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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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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736553257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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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石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门窗制造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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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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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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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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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铝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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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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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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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1.201681 | 697.025502 | 400.45363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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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35.440814 | 44579.518452 | 3055.922362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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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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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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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09.948129 | 619.198619 | 619.198619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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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35.393379 | 57687.572947 | 4147.820432 |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西铝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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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0号3幢4单元(自主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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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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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MAC4T0FL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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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1%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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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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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09279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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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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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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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3-01-05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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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名称 | 公司发展〔2023〕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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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723.76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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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8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的情况。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受让方付款期限1年期届满后未按时付清交易价款的,以未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转让方不再按原利息计付标准计取利息。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7、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负责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30个自然日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8、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资产(九龙坡区西彭镇老一区土地使用权及深圳市罗湖区南路庆安大厦1601、1602的两项房产),按以下方式处置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中进行约定:(1)位于九龙坡区西彭镇老一区的房屋建筑物所占土地使用权归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拟继续占用该土地的,应与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签订土地使用租赁协议;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回土使用权的,标的企业应无条件配合,西南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以其他资产评估作价进行补偿。(2)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南路庆安大厦1601、1602的两项房产归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受让方应协助将上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变更至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各自承担。9、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应确保标的企业按照《重庆西南铝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履行职工安置相关工作。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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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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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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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2023-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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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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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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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竞价方式
6、成交信息
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非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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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万元) | 3723.76 | 成交日期 |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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